河北资质动态核查事项 及建筑资质动态核查的实质是对于建筑企业实现事中事后监管,是由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发起的随机的不定时的抽查,一般都很少,企业自己申报事项或资质升级、增项会进行;其次,如果企业出现下列情形,主管部门也会进行动态核查。 (1)在住房城乡建设厅全省建筑市场诚信平台本年度内不良行为及记录计分达到20分或不良行为记录三年以上的; (2)发生较大质量和生产安全事故的; (3)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印发群体性或突发性时间,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4)被投诉、举报资质条件不符合资质标准; (5)列入本年度建筑业重点监督企业名单和上年度核查结果为基本合格; (6)企业三年内未承揽工程的; (7)本年度受到行政处罚的。 为什么不少的建筑企业屡屡被盯上? (一)出现不良记录 如果建筑企业出现上述的七中情形,特别是发生重大的安全事故和被控诉,肯定会频频被建设主管部门“盯上”,纳入重点监管名单中。 (二)资质动态核查常态化 为了推动“放管服”政策,资质申报的审批门槛越来越降低,相关部门为了加强对于建筑企业的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加强了对于资质动态核查的力度,将资质动态核查常态化。 那么,对于建筑企业来说,资质动态核查有哪些注意事项呢? 1、工程业绩 自从226号文件取消了除各类别最低等级资质对外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考核之后,工程业绩就成了企业资产、技术负责人、工程业绩等三项资质标准性质中分量最终的一项。 2、企业人员 226号文件取消了各类别最低等级资质外人员的考核指标,并不意味着所有企业的资质都不需要建造师等企业人员。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对于建造师等人员仍有要求,一级资质、二级资质企业保留技术负责人这一项要求,而且特别资质另有规定。 因此,人员核查包括以下三项: 1、三级资质的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技术负责人; 2、一级资质和二级资质的技术负责人; 3、特级资质人员改动后的要求还未出台。 除了企业业绩和职业人员要求,还包括企业资产情况、办公场所、技术准备、企业的市场拓展和生产经营情况、企业主要经营指标等统计上述情况,实地考察企业在建工程项目情况等。那么,资质动态考核标准是什么呢?什么情况下回导致不合格呢? (一)合格结论 1、被核查企业提供资质真实有效并且能够满足资质标准要求; 2、抽检业绩及工程项目符合要求; 3、市场行为方面违法违规行为的。 (二)存在以下问题之一为不合格: 1、工程业绩造假; 2、企业技术负责人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 3、企业相关人员数量未达到资质标准人数要求; 4、企业提供虚假人员、设备厂房或业绩证明材料; 5、企业在建项目存在违法转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作者:河北资质代理 |